部门概况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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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采购中心是学校采购的实施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按照执行国家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根据学校采购工作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二)负责向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采购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三)负责采购意向公开,审核和报批采购计划,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

(四)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校各类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和招投标,做好“政采云”等相关采购信息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审议通过的招商项目和招投标项目,代表学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并受学校委托履行对招标采购结果的认定;

(六)负责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使用部门自行采购活动的监管和指导;

(七)根据学校合同管理的有关办法做好采购合同管理有关工作;

(八)负责采购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九)受理使用部门、供应商的咨询、质疑和投诉,协助违规违纪情况的调查;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