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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务用车加油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市级各预算单位,各有关区(县、市)财政局:

2024-2025年度宁波市公务用车加油框架协议项目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框架协议服务期限及入围供应商名单

本次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名单详见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商务服务公车加油服务模块,具体地址:https://kjxy.zcygov.cn/eevees/search?fcid=1379321&holdParam=false&utm=luban.luban-PC-3609.161-market-menubar-pc.d1379321.006181d0aaca11ee938e63de867355b1。

本次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为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通过审核的即为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供应商名单将动态调整。

二、适用对象及实施范围

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当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加油服务项目,各预算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直接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公务用车应急加油和非在甬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可不在此范围内选择。

此次加油服务框架协议,市本级参照原加油服务采购流程,预算单位通过“智慧财政”系统完成采购计划备案后,即可在系统中备案合同进行支付。

三、其他事项

(一)公务用车加油原则上实施“一车一卡”,预算单位原有IC卡的办卡机构为本次入围服务机构的,IC卡可保留使用,但必须持《联络单》(详见附件)办理相关优惠事宜;预算单位原有IC卡的办卡机构不属于本次入围服务机构的,应当持《联络单》办理新IC卡,原有IC卡中金额可继续消费,但不得再进行充值。

(二)预算单位办理IC卡储值和充值时,不得使用现金方式结算,供应商应开具发票。

(三)交易规则如有变化,最终以财政部门通知为准。

(四)本次框架协议到期后,将重新征集供应商,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具体请关注宁波政府采购网和政采云平台相关信息。

附件:联络单

宁波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联络单

XXX公司:

按照2024-2025年度宁波市公务用车加油框架协议项目采购结果,请贵司按承诺的价格优惠对本单位加油IC卡予以优惠。

以下为本次加油IC卡办理信息:

1.新办加油IC卡数量:X张;

2.原有加油IC卡数量:X张(卡号:)

请予以办理。

采购单位名称(盖章)

2024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