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工程学院3、4、7、8、9号学生公寓空气源热泵系统节能节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7月4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2090G
2、项目名称:宁波工程学院3、4、7、8、9号学生公寓空气源热泵系统节能节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00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空气源热泵系统节能节水技术升级改造 |
1项 |
由于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学生宿舍原有空气能系统存在设备老化、故障严重、热损耗较大等情况,现就本项目对宁波工程学院3、4、7、8、9号学生公寓空气源热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6、合同履约期限:
6.1交付期:合同签订并且接用户通知后30日历天内交货至采购人现场;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试运行),试运行2个月后进行最终验收。
6.2质保期: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至少3年;被更换的零部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至少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1日
2、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
3.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3、开标时间:2022年7月4日14: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供应商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3、说明:
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的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3.4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开评标注意事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若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工程学院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联系人(询问):孙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16881
联系人(质疑):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16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邢翰莉、史维祺、赵梦洁、邬怡平、金楚楚、卢忱忱、徐梦蓉、赵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88950837
质疑联系人:王银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50813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441